一、评选目的
国家奖学金的评定,意在鼓励我院学生勤奋学习,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奖励二年级及以上特别优秀的学生,激励我院学生继续保持学而不倦、持之以恒之精神,鼓励我院培养更多品学兼优的学生,为我院的建设和发展增光添彩。
二、评选对象
我院符合评选条件的所有学生。
三、评选名额
学院内评选3名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每个年级各一名),若有改动,实际名额以学校分配为主。
四、评选时间
每年9月至10月中旬(具体开展时间依据每年情况而定)。
五、申请基本条件
1. 申请者须有中国国籍。
2.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在校学生。
5. 上学年学业总成绩平均分必须在85分以上(必须附上教务处盖章的成绩单,院办1号楼一楼或行政楼一楼自助打印自助打印),综合测评班级排名前五名,国家英语四级以上。
注:
1.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但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获得国家助学金。
2.有意愿申请的同学严格按照《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模板录入注意事项》填写《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高等学校)》、《本专科国家奖学金申请名单-模板》。(具体文件视每年情况而定)
六、国家奖学金申请
申请详细条件见《广东金融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
七、奖励标准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 10000 元,颁发荣誉证书。
八、评选流程
剩余详细流程内容请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