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二、三等奖学金量化考核指标
具体名额和绩点要求按照具体年份要求进行分配
2022-2023学年广州校区公管院一、二、三等奖学金评优名额分配表.xls
(二)专项奖学金量化考核指标
奖项 |
具体要求 |
精神文明奖 |
精神文明奖需要那种事迹引起社会重大正面反响的才可以评,所有获奖的都不给评。 官方媒体报道是指校级及以上官方媒体专门为他一个人写了一篇报道稿的意思,一般情况下没有精神文明奖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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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进步奖 |
学习成绩绩点相较于上一学年度相比进步超过15名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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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体优秀奖 |
学生在“第二课堂”文体活动模块的学分排名居于本学院(校区)的前1%,省级及以上文体比赛、汇演、展览的获奖者予以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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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实践奖 |
学生在“第二课堂”实践实习及志愿公益两个模块中的表现优异,两个模块的加总学分排名居于本学院(校区)的前1%,在暑假三下乡、社会服务、创新创业等社会实践活动中成绩突出,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者予以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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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奖 |
学生在“第二课堂”技能特长模块中的表现优异,学分排名居于本学院(校区)的前1%,校级及以上职业规划大赛获奖者予以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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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先进班集体量化考核指标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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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比 |
绩点 |
50% |
通报率 |
25% |
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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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赋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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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名 |
100 |
第二名 |
95 |
第三名 |
90 |
第四名 |
85 |
第五名 |
80 |
第六名 |
75 |
第七名 |
70 |
第八名 |
65 |
备注:赋分值按照顺序以此类推